《完整阅读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小说简介
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妈妈,妈妈,你可算醒了。】【你,你是谁……】【我是你宝贝儿子啊,我今年五岁了。】没搞错吧,我都没结婚,哪来的儿子?【我,失忆了,记忆停留在六年前。】……失忆前,我一直跟他吵着离婚。因为我是被他强娶豪夺的。自从城市里的父母发现我不是她们亲生女儿后。我被赶回了村里亲生父母那。一眼就被村里的混世魔王盯上了,各种骚扰造谣我。【当时的九零年代,声誉名声可是很重要的。】迫不得已,我嫁给了他!……失忆后,他似乎转性了。对我百般的好,对我照顾有加,也不再当混混了。我说:”你拿的是什么?“【我才说梦到他送花给我,这就立刻送上来了?】我说:“哇,你在哪里找的,长得很好啊。”我说:“我们一起种在院子里吧。”他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开出来的是奶茶色的,红色的玫瑰……”【她的每一个梦他都记得这么清楚……】我就这样成了这个小混混的心尖宠。...
完整阅读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第14章免费试读
陆彦深有时候也觉得基因这东西真特么神奇,儿子的一些引起她注意而调皮捣蛋的做法和他年轻追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温景起初也会有些生气,气自己的怎么生了这样的儿子。
后来麻木了,她觉得很可悲……
儿子五岁了,到今天圆了梦。
陆彦深没狠心将儿子抱回去,将他放在了床的外侧,他睡中间,顺便可以抱着温景……
半夜,咚——
陆思墨从床上滚下来,打了个哆嗦。
他迷迷糊糊的,没有发出声音,重新爬回了床上。
陆彦深有感觉,但也并不想睁开眼睛。
他的手隔着一层布料,依依不舍,温景背对着他,他身上疼得厉害……
次日陆思墨的同学们纷纷聚集在家里,一个班约莫有三十多个同学全都来了,没人不知道陆家的,把孩子往这送,约好了下午过来接。
保姆在厨房里做饭,温景怕她忙不过来,过去搭把手,手指刚碰到蔬菜,被陆彦深一把拉出去。
孩子们都在玩,温景准备了玩具,零食,客厅里成为了孩子们的游乐场。
“你别做。”
“我怕刘妈忙不过来,马上要吃午饭了。”
“我让爸妈那边也做了菜送过来。”
“啊?”
“嗯。”
温景想得比较多,怕菜不够,拉着他到一旁,“彦深,要是孩子们等会儿不够吃,你做点面条吧。”
“面条?”
“你上次做的就挺好吃的,行吗?或者你教我做,我们一起。”
他教她不成问题,想想竟然还有些开心。
但他哪里会做面条?
他只好硬着头皮先答应下来,“那好吧。”
午饭吃到一半,温景悄悄跟墨墨说道,“墨墨,今天是你做东,你要主动一点,问问同学们吃饱了没有,要是有不想吃米饭的,想吃面条的,就告诉我。”
家里虽然吃米饭比较多,但温景是知道的,北方人喜吃面食。
陆思墨抬头看她,点了点头。
“刘妈不是在做烧鸡?”
“是呢,刘妈在做烧鸡,但主食总不能少,吃主食才是长身体的,同学们要是想吃,我让爸爸去做面条。”
温景摸了摸儿子的头,陆思墨咬着一只兔腿,差点没有反应过来,“爸爸做面条?”
不是,他爹会做面条这事他怎么不知道啊。
“是啊,我跟爸爸说好了。”
“那我想吃面条。”
“你问问同学们想不想吃,统计好人数爸爸一起做。”
陆彦深靠着墙往嘴里扒饭,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有六个小朋友想要吃面条,温景拉了拉陆彦深,“我们去厨房里。”
“啊?”
“做面条,你教我做。”
陆彦深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们想吃?”
“墨墨想吃,另外也有几个小朋友想吃。”
陆彦深的大脑疯狂的转圈圈,“等等,我让我妈来,我做面是她教的,她做得比我好。”
还没等温景说话,陆彦深一溜烟跑出去。
还好他跑得快。
不一会儿拉着李明君进屋,李明君怕温景那个性子应付不了这么多孩子,今天都没有去服装厂。
“呵呵,现在想到有我这个妈了。”
李明君阴阳怪气,陆彦深一路拉着她进屋,直奔厨房。
“妈,我来帮你。”
温景笑起来的时候很甜,李明君过去对她颇有微词,但也懂得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
何况上次她也改了口,算是正经的一家人了。
“妈,你手艺真好,手漂亮,做面也做得好。”
李明君笑得合不拢嘴,“我也就做面食做得好,别的不行。”
“彦深说他做面的手艺都是你教他的。”
“老三会做面?”
“你不知道吗?”
李明君有点酸,哎呀反了天了,她个当妈的都不知道儿子会做面。
几下子把面条下了锅,放了青菜,正好遇到陆彦深进屋来。
温景不太会做,但也很小心翼翼,没有添乱,一手的面粉。
陆彦深抓着她的手到水龙头底下冲了冲,李明君拿了筷子在锅里搅拌,“哼,老三,我还不知道你会做面条,什么时候给妈露一手?”
她越想越奇怪,自己的儿子自己能不知道吗,别说面条了,让他和个面他能和明白就不错了。
“彦深,你的手艺不是妈教你的吗?”
“妈,改天,等我改天有空,一定好好的给你露一手。”
陆彦深干笑,在她肩上拍了拍。
李明君冷笑一声,“好啊,那我等着你来给我露一手。”
温景出去管小朋友去了,没有心情去仔细研究两人的对话。
“你怎么还骗人呢?”
“妈……”
“不会做就不会做,装什么家庭煮夫?我要是不来你就穿帮了吧?”
“老三,做人诚恳一点,真诚才能打动人。”
饭后孩子们听温景弹琴,弹了几首曲子,陆思墨闹着要带大家去看黑贝。
陆彦深有条黑贝一直养在后头的院子里,他每天亲自去喂食。
温景也是才知道,这屋子的后院里竟然有条狗……
黑贝长得很大,威风凛凛,孩子们隔得远远的看,不敢靠近。
墨墨上前去摸黑贝的脑袋,黑贝在他身上蹭……
“哪来的狗?”
那条黑贝看到了温景,迫不及待要冲向她,温景站在原地,有些错愕。
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一条很大的狗隔得老远扑向她,接着便是她大叫的声音。
她觉着自己竟有些腿软,连忙紧紧拉着陆彦深的胳膊。
“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觉得这狗有点吓人。”
温景手都凉了些,“它在这多久了?”
“六年。”
不多不少,六年。
以前黑贝是他的兄弟,走哪里都愿意带着,后来它吓到了温景,婚后陆彦深舍不得把黑贝送走,便拴在这后面。
狗喜欢到处跑,陆彦深却没有很多时间带他到处跑,就拴在这好吃的好喝的伺候。
黑贝并没有长胖,倒是老了很多。
等到孩子们散去,陆彦深摸到温景的手依旧是凉的。
“走吧,进屋去。”
“它为什么会栓在这六年?”
“它以前吓到你了。”
“是吗?”
原来刚才脑子里的画面是真实的。
温景是个喜欢小动物的,她觉得让一条狗被拴在一个地方六年,很残忍。
“彦深,他会咬人吗?”
“不会。”
陆彦深上前蹲下,与高大威武的黑贝打招呼,黑贝蹭他,也在朝着温景摇尾巴。
男人朝她伸手,“温小景,过来我这里。”
温景迈开腿,将小手放在她掌心,男人顺势放在黑贝嘴边,温景吓得身后一凉,惊呼一声。
“不怕……”
黑贝没有咬她,甚至在她手背上舔了舔,躺下来让她摸。
六年了,它很着急与她握手言和,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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