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萌养你呀》小说简介
高口碑小说《我卖萌养你呀》是作者“不发芽的豆子”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陆冬楚锋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冬冬是一只胖嘟嘟的狼,他经常会堵在路口,向过路的人讨食,锋是草原上牧民养的阿拉斯加犬,高大威猛。一天,冬冬在讨食时,对车上的锋一见倾心。冬冬:阿锋,我卖萌养你呀!锋:好。(有两世,前世纯动物,后一世是人)...
我卖萌养你呀我卖萌养你呀第1章 偶遇大美人在线免费阅读免费试读
【本文耽美,双男主双男主双男主!!!雷者勿入!
喜欢的宝贝们可以多给些评分评语么?谢谢!(๑°3°๑)
前期不会变人,只是单纯的动物!】
三月的阳光穿透云层洒落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大地上,羊跟牛散布在草原上的各个地方,悠闲地低头吃着草。
可可西里的一条马路边,一只毛色灰白、油亮有光泽的狼躲在小土堆后东张西望。
小小的土堆根本挡不住他已经胖成煤气罐罐的肥润身体,圆乎乎的大饼脸看起来又软又Q,一双纯净的眸子里写满期待。
就在刚刚,他才躺在路中央打滚卖萌得了一根“买路财”纯肉火腿肠,吃完又麻溜地站起来躲回原处,等待下一个过路车辆。
半个小时……一个小时……
冬冬靠在土堆上砸吧砸吧嘴,看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叹了口气。
“今天运气不好,感觉没什么车呀!”
起身正打算沿着公路走,换一个地方堵车,前方就传来了汽车熟悉的“嘟嘟”声。
冬冬眼睛一亮,等车子开近,赶紧从土堆后窜出来,一摇一摆地拦在公路中央,趴着看着车子在他面前停下。
驾驶座上的男人见一头毛发油光水滑在太阳下发光的狼堵在路上,从车窗探出头看前、后方没车,乐呵呵地提着刚去镇上买的面包下车。
“呦呵,早听说这条路上有只会讨食的狼,平时没看见,今儿还真碰上了!”
冬冬不是只在一个地方堵车,走到哪就在哪,所以几次开车没看见他也正常。
男人看见狼也不害怕,颇为开心地走到冬冬面前蹲下,掏出一大块面包放在冬冬面前,用戴着手套的手抚了抚冬冬吃得圆溜溜的肚子,一边摸嘴里一边感叹。
冬冬叼着面包吃得眼睛眯起,听见男人在夸他长得结实,睁开眼睛斜眼瞟了他一眼,骄傲地昂起头。
那当然!他早就已经不是当初那只被狼群排挤、饿得瘦骨嶙仃的狼了!
哼!
不待见我?
我就问你,你吃过蛋黄派、汉堡、火腿肠和面包么?
我可都吃过!
我就往那一躺,就会有人类主动来投喂求摸摸!
不像他们,饿了好几天才能吃一顿饱饭~
眼睛一晃,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冬冬身体一僵,眼睛瞪大,迅速连滚带爬地站了起来。
嘴里的面包也不香了,颠颠地绕到车子侧面,扒拉着男人打开的车门往里看,眼神直勾勾的,像是饿了三天,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大根带肉骨头的修勾。
好……好美……
只见男人的副驾驶座上,一只大型犬乖乖地坐在那里。
厚实柔顺的毛发,强壮有力的大腿,宽肩窄腰。
黑色的眼睑显得那双浅蓝色的眸子更加深邃迷人,眼神坚定但柔和,像是湖泊中的一汪清水。
面部的白色与黑色相交织,如同欧洲舞会上,戴着面具的优雅贵公子。
因为没有察觉到危险,所以锋乖乖的坐在位置上没有动弹,因此没有看见冬冬在车前耍赖要吃的的场景。
察觉到身旁那道不容忽视的视线,锋微微侧头,与一只脚踏上车的冬冬两眼相对。
锋看着冬冬,犹豫了一下后向他打了声招呼。
“你好。”
低沉悦耳,简直是狗狗界的低音炮。
冬冬眼睛一亮,尾巴直接转到飞起。
他在跟我打招呼唉!
他肯定也喜欢我!!!
就在冬冬激动地扭着屁股想要爬上车的时候,一双大手揪住他的后颈皮将他提溜了下来。
冬冬看着大美人离自己越来越远,急得嗷嗷叫。
不要啊!他要媳妇……
男人将他放在路边,摸了摸他的背。
“你在这马路上可要小心点,听说前两天有车子把一只狼给撞了。”
冬冬看着男人回到车上,车子“嘟嘟”着发动了,冬冬跟在车屁股后面追,没看路被石头绊倒,滚了几圈滚下马路扑进旁边的草地里。
等他挣扎着站起来时,车子已经没影了。
车上,锋前爪搭在靠背上往后看,没看见那只胖乎乎的狼。
锋收回爪子,坐端正面视前方空无一车的道路,脑子里闪过刚刚冬冬一脸惊喜地看着他的模样,和那双通透、明亮的褐色眼睛。
有点可爱……
“怎么了豆豆?”
男人从后视镜里见锋往后看,以为那只狼跟过来了,也往后看,结果什么也没看见。
“汪呜。”
锋轻吠一声,表示什么事也没有,一只前爪搭在男人手臂上,示意他注意开车。
豆豆是男人给他取的名字,因为锋小时候胖嘟嘟一团像一颗豆子,所以取名豆豆,也就没变过,一直用到现在。
锋是他成年后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
男人满意地看着锋,心想着,从老家把豆豆带过来果然没错,羊圈有牧羊犬看着,自己一个人守着房子没什么意思,有豆豆就好多了。
另一边,跟丢车子的冬冬气垒地坐在路边,有车子路过也不开心了,耷拉着脸回想着刚刚那只漂亮的雄性。
不行!
我要媳妇!!
我现在就要!!!
冬冬一骨碌站起来,费力地爬上一块大石头,站在上面仰头狼嚎。
不远处,一大一小两只陌生狼路过,小狼听见他的嚎叫吓得躲在大狼身后。
“妈妈那是什么?”
“那是废物,宝宝,别学他,你以后要努力捕猎,这样就有媳妇了。”
“好!”
“真乖~”
两狼相携离开。
冬冬耳朵一抖,脑子里蹦出个滋滋作响的灯泡。
对啊!我可以把吃的给大美人,知道我捕猎很厉害后,那他肯定就愿意当我媳妇了!
想到这里,冬冬精神抖擞,跳下石头时差点崴脚。
事不宜迟,先找到媳妇的家才行!
于是,冬冬沿着车子离开的方向走,边走边讨食,终于在夜幕降临,他走累了也吃撑了的时候,发现了锋的住所。
那是一间土坯房,只有一层,但占地面积挺大,房子旁边就是羊圈,也是用泥巴堆起来做的围栏,一群白棉花糖在里面挤挤挨挨。
为什么他确定这是大美人的住所呢?
因为冬冬记得那辆车的味道,而带着熟悉味道的车子正好停在房子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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